车浩:三次浪潮冲击下,法学教育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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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车浩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来源 | 教授加
在我个人的教学生涯中,观察周边社会形势的变化,有时候会有一些感触。在整个法学教育版块中,法学院提供的只是其中的一块,它是最核心、最基础的一部分,但是它不等于教育的全部。那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命题的判断?我个人感觉就是最近这十多年中,高校法学院提供的教育至少受到三次浪潮的冲击。
如果法学教师没有受过充分完整的学科训练,可能处理这些问题还不如学生得心应手。在学术上,我们当然欢迎这部分入侵带来学术上的跨界和创新,但同时在教学上我们也会反思,如果把这些外来知识去掉的话,纯粹由法学院的老师提供的法学教育还有哪些?我们还能教出什么?不需要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哲学等其他学科的辅助,而能够独立地向学生传授的法学知识,我觉得这是第二次浪潮对法学教育的冲击。
第三次浪潮最近几年出现,来自一些社会培训机构。我们通常认为,法学院毕业的学生到律所、法院、检察院之后,会发现实践和学校所学之间有一个鸿沟。很多人批评说,法学院学生将学的都交给了老师,理论在实践中都不管用,这个话背后无非就是想说,在学校学习的知识没有充分地转化成在实务工作中需要的技能。
以往这种转化都需要一个偶然的机会,比如在律所或法院遇到一个很好的师傅,水平很高又愿意教你,如果你的悟性很高,很快你就成熟了。但我们现在发现在这个问题上,又一次出现了社会分工。一些社会培训机构很敏锐地把握住了这种非常大的鸿沟所带来的商机,开始有规模地、有规律性地办学,试图填补这条沟壑。
面对这样越来越明确的社会分工时,要求我们法学院的教师充分发挥出法学院的比较优势。社会分工没有明确的时候,一块很大的蛋糕,随便你怎么做,但现在有些事情已经有人专门去做。我个人认为,法学院可以适当减少,甚至退出这些领域,集中精力到法学院更有比较优势、其他社会机构难以替代的教学内容上面去。
这就是我认为的三次浪潮对法学教育造成的冲击和影响,也就是当前法学教育面临的重大变革。法学院提供的教育面对了司考培训、其他学科入侵、法律实务技能培训这三波浪潮的冲击,这些外部冲击让我们反思,高校课堂教育的局限和边界也在提醒我,面对越来越精细化的社会分工,应当集中精力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什么是大学教育的比较优势?有一点是毫无疑问的,那就是纯粹的法学理论方面的知识以及博雅之才的素质培养,这就是大学教育特有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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